家住南京市江陵区横溪街道溪西社区的邵邦福一家,成为江苏“弱势群体”中分享公共财政阳光的一个缩影。据介绍,邵邦福的爱人因患小儿麻痹症,多年来失去劳动生产能力,全家生活因此陷入困境。近年来,江苏省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邵邦福一家3口每人每月享受了200元的最低生活补助。最近,政府部门又将其最低生活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了每月380元,解决了他们的家庭生活困难。如今,像邵邦福一样,江苏省182万低收入家庭享受了政府发放的每月不低于240元的最低生活补助。
江苏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朱厚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今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仅社保口安排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建设专项资金159.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民生幸福工程”建设。
据朱厚春介绍,为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江苏省财政制定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就业援助、扶持创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等关键领域给予重点支持,2012年安排项目资金8.55亿元,1—8月已经拨付6.75亿元。截至7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7.61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8.68万人。组织开发500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加大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援助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为推进社保体系建设,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江苏省财政加大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资金支持力度,全年安排项目资金76.1亿元。1—8月份已拨付65.67亿元。全省城乡基本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106万人、7439万人、1286万人、1374万人和1234万人,主要险种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450多万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提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815元,平均增长10%以上;全省930多万城乡老年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70元;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巩固,2012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240元,全省182万城乡低保对象得到了基本生活保障,而且,提标后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33元和362元;各类优抚安置对象的生活、医疗待遇和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和完善,50多万优抚安置对象的生活、医疗和职业技能培训等需要得到保障;残疾人托养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生活救助护理、技能培训就业、抢救性康复等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
蔡强,住南京市鼓楼区工人新村37号203室,本人三级智力残疾,其妻身患癌症,育有一女,14岁,在校学生,无任何家庭生活来源。从2002年起,当地政府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目前全家每月低保金1500元(人均每月500元,为南京市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保障了蔡强一家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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