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原因致骗保频发
安化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诈骗新农合医疗保险金犯罪案件频发主要有四方面原因:
报销代办制度有漏洞。新农合报销主要分为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和县外医疗机构就诊报销两大块,县内就诊报销诈骗空间不大。对于县外就医的报销,安化县2007年出台了医保报销代办的便民措施,允许患者委托亲友在县内代为报销医保金。正是借着这一便民措施,犯罪分子发现了犯罪空间。在33名涉案人员中,属于代办的有27人,占82%。
外省票证真伪审核难。目前,农合办对外省就医医疗保险金报销的审核主要侧重于发票真实性的审查,其次是用药和病种范围的审查,最后是病人身份的审查。实际操作中,对发票真实性的审查有很大难度,主要依赖于个人经验,只有当发现票证有明显作假嫌疑且数额较大时才电话联系就诊地票证中心核实。据该县农合办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各地医院出具的医疗票证不统一、不规范、识别难度大,湖南、广东的发票有水印或银光防伪,票证查证系统比较健全,便于辨别真伪;而江浙地区的票证缺少防伪技术和专业验证渠道,难辨真伪。对病人身份的审查限于形式审查,只要报销申请人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只要证件资料齐全没有理由不给报销。
农民出借证件太随意。新农合制度是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解决基本医疗保障的惠民措施,但办案人员走访中发现80%以上的农民对新农合并不真正了解,借出医保卡的35人中无一人清楚新农合医疗保险金筹措和使用方法,甚至部分参保农民在明知涉案人员利用医保卡诈骗的情况下仍然出借。
处罚偏轻,不足以震慑。对利用假票证申请医保报销行为,农合部门在当事人申报时当场发现,只能不予报销,无权对申请人给予任何惩处,也只有在核查中发现有人利用假发票骗到医疗保险金才会报案。由于这类行为单笔报销金额不大,即使被司法机关处理,所受处罚一般不重,犯罪成本低廉。查实的33名涉案人员,仅有10人被判处刑事处罚,其中5人被判缓刑或罚金刑。
管好“救命钱”,建议建立全国医保管理查询系统
2010年8月,安化县检察院在办理第一起诈骗新农合医疗保险金案件后,针对新农合医保报销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该县卫生局、农合办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健全完善县外医院就诊医保报销程序管理、规范报销票证审核流程、完善代办制度等具体措施,并建议县卫生局、农合办在全县开展打击诈骗新农合医疗保险金专项行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新农合医疗保险金的程序,加大了对新农合医疗保险金的日常督察、抽查力度,堵住新农合报销管理漏洞。去年,该县及时发现或防止了10余起利用假票证骗取医疗保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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