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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如何索赔工伤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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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五、女儿的护工

  以上各项费用共计:841865元

  特别提醒:

  一、对方的第一项丧葬补助金计算有误。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2360(沛县标准)/2=11180元。

  二、对方的第二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错误。

  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20倍,而不是按照江苏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552计算。

  三、对方的第三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有误。

  参照《江苏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2005]6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原应按月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未成年子女一次性支付至18周岁。配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次性支付至75周岁,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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