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女儿的护工
以上各项费用共计:841865元
特别提醒:
一、对方的第一项丧葬补助金计算有误。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2360(沛县标准)/2=11180元。
二、对方的第二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计算错误。
按照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20倍,而不是按照江苏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552计算。
三、对方的第三项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有误。
参照《江苏省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苏劳社医[2005]6号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原应按月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未成年子女一次性支付至18周岁。配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次性支付至75周岁,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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