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旧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赔偿的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2360(沛县标准)/2=11180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每月工资*30%(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22360/12=111800元。
按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赔偿的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2360(沛县标准)/2=11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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