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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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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保险参保人申报工伤保险,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用人单位的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等;因工下落不明员工重新出现的,单位应及时向省社保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负责退还已发放的待遇。

  (二)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广东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3、在医疗机构救治期间的诊疗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

  4、相关的检查报告复印件(如X光报告、B超报告、肝功能、肾功能等)、影像检查(X光片、CT、MRI(核磁共振))等;

  温馨提示: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印章并核对原件。

  (三)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员工因工死亡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员工伤亡前12个月的《养老保险对帐单》; 

  (5)《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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