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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程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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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保险参保人申报工伤保险,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用人单位的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等;因工下落不明员工重新出现的,单位应及时向省社保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负责退还已发放的待遇。

  (8)医药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两者金额应一致);

  (9)《领取伤残津贴申请表》(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者填写);

  (10)《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申请书》(仅限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

  3、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员工因工下落不明前12个月的《养老保险对账单》;

  (5)下落不明员工供养亲属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养证明、生存证明或在校就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丧失劳动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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