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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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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陕西省山西市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行业差别费率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执行。浮动费率在行业费率档次内,由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发生率、工伤保险费使用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调整。

  第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下列项目支出:

  (一)伤残职工工伤医疗费;

  (二)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生活护理费;

  (五)丧葬补助金;

  (六)供养亲属抚恤金;

  (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八)辅助器具购置费;

  (九)工伤康复费;

  (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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