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原规定实操难度太大
“从对工人的保障水平来说是一种退步,但是对于实际操作来说,会更规范。”就此记者昨日采访多位广东省工伤保险专家,专家表示:“这一点,大家在讨论的时候争议就特别大,因为实际操作很难把握。”专家表示,首先是因为上下班很难鉴定,本意是按照正常的上下班路线,但是路线改变了怎么办,下班的时候没有直接回家去了商场购物或者是接送小孩,大部分时候根本无法取证。特别是现在的不少职工是弹性上班,并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所造成的结果便是,同类的事件,很可能在这一地方鉴定为工伤,在另一地方就不鉴定为工伤,操作难度大。
而且原来的条例本身也有可质疑的地方,现行规定将机动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但是未将非机动车事故纳入范围,也就是说你因为机动车受伤害是工伤,因为是自行车就不算,还有高空坠物、路上遭遇抢劫等,都不在原来的工伤条例之列。“这导致了政策上的不平衡。”
专家表示,征求意见稿将认定工伤的范畴限定在了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伤害,判定更为规范。
工伤保险赔付更完善
“不过,上下班因为机动车事故认定的工伤案件,数量还不少。”专家指出,相比一般的工作场所而产生的事故,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还比较重。“工作场所一般就是弄断腿、弄断手,而交通事故可能就是脑外伤或者严重外伤。”
那么,相比之下,交强险和工伤保险的赔付,孰高孰低?“工伤保险的赔付相对是最完善的。除了一般的医疗之外,还有康复治疗,治疗期间一般有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待遇;交强险可能更多的是一次性的赔付,而工伤保险可以享有长期的伤残补助金。”
焦点二:
认定不需再看是否违反治安管理
根据原规定,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导致事故伤害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征求意见稿删除这两种条款,从而扩大了工伤认定范围。“这一条以人为本,应该是按照工伤无责任补偿原则来制定的。”专家表示。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