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太1996年5月开创"风险代理"模式,为受工伤的农民工维权。所谓"风险代理"模式,就是工伤受伤者不用付律师费,先跟周立太签订合同,然后等到打赢官司后,根据合同规定,向拿到赔偿的工伤工人收取约10%-30%的风险代理费。不过,现实的尴尬在于不少农民工打赢官司拿到钱后,却不愿意交代理费,而从去年开始,国外基金对周立太律所的资助也中断,目前律所运营都很艰难。
周立太曾创造了中国工伤赔偿假肢更换费的先例,也曾代理国内最大工伤赔偿案件刘涛诉深圳金龙毛绒布织造有限公司,获得158万元的赔偿。
"通过风险代理的方式,受工伤工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基本上转嫁给我们了,等到他们拿到钱,再给我们付费,这样就不会产生工伤索赔过程中拖不起的现象。"周立太说。
然而从2006年12月1日起,司法部发文要求凡是为农民工代理案件,不能再以"风险代理"方式,周立太现在只能让当事人先付一部分钱,即分段收取代理费。(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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