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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确定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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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者遭遇工伤已属不幸,更有甚者,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够规范,一些用人单位未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致使部分劳动者遭遇工伤后索赔十分艰难用人单位不愿或无力承担工伤赔付,又难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获得救助。

  针对这一情况,黄乐平建议,相关部门应强化合作,加大追缴力度,对于那些用注销、解散等方式恶意逃避责任的公司,可依据我国破产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追究企业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

  “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既然法律已经作了规定,各级政府就应真正重视起来,破除先行支付制度施行的各种阻碍,推动制度全面落实,让广大工伤劳动者不再为用身体和健康换来的赔偿而久久等待。”黄乐平说。(《半月谈》2012年第13期,记者高远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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