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情况,黄乐平建议,相关部门应强化合作,加大追缴力度,对于那些用注销、解散等方式恶意逃避责任的公司,可依据我国破产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追究企业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连带责任。
“问题总是可以解决的。既然法律已经作了规定,各级政府就应真正重视起来,破除先行支付制度施行的各种阻碍,推动制度全面落实,让广大工伤劳动者不再为用身体和健康换来的赔偿而久久等待。”黄乐平说。(《半月谈》2012年第13期,记者高远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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