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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社保政策 助企业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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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7月份开始,合肥市每月将少收1亿元左右的社保金,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合肥就业局势。
  困难企业的认定,原则上向劳动密集型企业倾斜,且企业经营困难,但需恢复有望。经过认定的困难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不裁员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企业享受岗位补贴的人数,根据企业困难情况和该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确定,企业享受岗位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前三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40元,补贴执行时间为2012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有些县区因为失业金结余不足,可以从市级统筹基金中调剂,受补贴困难企业需就岗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台账备查。如果受补贴困难企业违反承诺裁员,将停止对其资金拨付,已拨付的资金将予以追回。目前,合肥市已通过二批困难企业认定,共计300家企业可享受失业金补贴。第三批困难企业认定工作,也正在进行当中。

  输送人才中介机构可获补贴

  在“三补贴”政策中,有一项补贴是专门针对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向工业企业输送人才,经认定后可获最多每人300元补贴。

  按照规定,2012年,合肥市对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工业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经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的按每人120元补助,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300元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按季(年)申报职业介绍补贴,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不能重复申请。

  高职院校纳入就业补助范畴

  在此之前,为了鼓励引导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合肥市之前有相关补贴政策,但只有针对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此次出台的新政中,首次将高等职业院校也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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