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县区因为失业金结余不足,可以从市级统筹基金中调剂,受补贴困难企业需就岗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台账备查。如果受补贴困难企业违反承诺裁员,将停止对其资金拨付,已拨付的资金将予以追回。目前,合肥市已通过二批困难企业认定,共计300家企业可享受失业金补贴。第三批困难企业认定工作,也正在进行当中。
输送人才中介机构可获补贴
在“三补贴”政策中,有一项补贴是专门针对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向工业企业输送人才,经认定后可获最多每人300元补贴。
按照规定,2012年,合肥市对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工业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经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的按每人120元补助,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人300元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按季(年)申报职业介绍补贴,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不能重复申请。
高职院校纳入就业补助范畴
在此之前,为了鼓励引导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合肥市之前有相关补贴政策,但只有针对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此次出台的新政中,首次将高等职业院校也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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