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艳玲的维权困境并不罕见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韩世春,一直在为赵艳玲提供法律援助,他感慨赵艳玲在认定工伤过程中所遭遇的形形色色的困难,在实践中并非罕见。“作为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后,需要经历如此复杂的法律程序,不仅仅是对劳动者经济能力的考验,更是对其精神状态的巨大考验,不但伤身,还要伤心,付出的代价过于沉重。”韩世春说。
韩世春认为,从赵艳玲的案情分析,她之所以走过了为期7年的行政诉讼之路,关键在于受伤事实的确认方面。从工伤认定的法律关系分析,劳动部门类似于居中的裁判者角色,是根据证据材料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对于工伤事故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负责。“从赵艳玲的工伤认定案件处理过程分析,劳动部门两次进行所谓的鉴定,实际上已经偏离了居中裁判者的角色,而且在逻辑上也是错误的。人保局强调根据伤情,赵艳玲受伤时根本不可能移动,这是以结果推导原因的逆推过程,而原因可能导致的结果却不具有唯一性。所以,劳动部门的做法是不符合逻辑的。同时,我们从整个过程中,也看到了公权力行使的不严肃性。”韩世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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