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世春表示,赵艳玲在工伤认定中遭遇形形色色的困难,在实践中并非罕见。正是由于种种不合理现象的存在,最终才促使了《
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2011年以来,随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法》的相继实施,劳动者工伤维权的法制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比如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并规定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等,但距离彻底改善尚有一定的距离,相关的法律还需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伤处理程序复杂,是指整个制度设计而言,单一某个程序的修改,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现状。”韩世春说。
“接触赵女士案件一年多来,我深刻地体会到作为工伤职工的无奈,有对公权力行使的无奈,更多是对用人单位恶意拖延程序的无奈。”韩世春告诉记者,赵艳玲的案件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国目前工伤职工的大体处境,反映出我国工伤处理的法律现状,“我们希望能够通过立法的方式,最大程度上减少工伤处理的制度性障碍,还工伤职工以权利主体的地位。工伤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人的问题,它更涉及到一个家庭,从这个角度而言,工伤问题也是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