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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下月起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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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月1日起,《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下简称“办法”)开始实行。如有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被用人单位克扣,社保将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为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为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按21个月和9个月计发,八级伤残职工分别18个月、8个月,九级伤残职工分别15个月、7个月,十级伤残职工分别12个月、6个月。患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此基础上增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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