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鉴委的组成和运作模式,劳动能力鉴定意见由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提出,劳鉴委根据专家意见作出结论。
问题在于,劳动者不知道劳鉴委专家的水平(专业和道德),组成劳鉴委的专家也不是劳动者自己选出来的。
冷露云在电话里问记者:“我们拿什么来相信和认可劳鉴委的结论呢?”
她的法律援助律师认为,劳动能力鉴定程序不受相关部门监督,是其缺乏公信力的重要原因,“在现在的司法结构安排下,她甚至找不到一个部门去提出自己的质疑”。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研究室主任王向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工伤鉴定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专家会根据这个标准作出判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根据专家的意见作出鉴定结论。“但标准本身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像看病一样,每个医生可能对同一个病人的看法不会完全一样,实务当中的个案之间存在量化的问题”。
就冷露云的案件而言,王向前认为,浙江省劳鉴委的鉴定实际上是违法的,因为已经超过法定申请再次鉴定的期限了。
从工伤者的救济角度,王向前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情况下,最好还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劳鉴委实质关系是在劳动局的,性质属于行政主体,它的违法应当通过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救济,可要求撤销其违法鉴定结论,“这就直接从程序上否定了后面的这次鉴定,还不涉及实体问题的判断”。
“实际上,虽然冷露云提起的是对单位的民事诉讼,但法院也应当有审查的义务,直接撤销违法的鉴定或者向相关部门提司法建议都是可以的。”王向前说。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