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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伤保险惠及239.7万参保人 保障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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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青岛市工伤保险参保人达到239.7万人,工伤保险待遇不断提高,已经为10.2万人支付工伤待遇25.5亿元。
 
  本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将原来的按三类行业风险调整为八类行业风险,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基准费率。
 
  本次调整涉及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90960户,参保人数216.2万人。通过这次费率调整,我市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整体下降0.33%,降幅达33%,2016年可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74亿元,有效地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用人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及时足额投保降低工伤风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及时足额地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依规为工伤职工申请工伤,减少工伤风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大职工如发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如用人单位未按新《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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