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夏天,王岩由衷觉得欢喜。
这个北京嘉德老年公寓的院长,脸上掩不住笑。
“用电的优惠政策办下来了。每个月能省1万块左右。”王岩接着算,“按1万元/月,倘若6年便是72万。再根据居民用电0.48元/度的标准,72万可以买150万度电!”
只是,王岩的笑,迟了近10年。
2005年,民政部出台《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意见中提及,社会办福利机构将享受用水、用电、电信业务的优惠政策。其中,用电按照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收取。
但政策与现实却成了巨大矛盾体。
据北京市政协社法委调研报告显示,尽管此前各个层面出台了包括税收、水电、燃气等多个面向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因涉及多部门利益,除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得比较好以外,水、电、燃气等方面未能落实。
如嘉德老年公寓,之前电费一直按非居民用电价格缴纳,去年就交了40多万元。
今年2月初,北京市发改委发布通知,4月1日,市社会福利机构将享受和居民相同优惠的水电气价格。
如今,面对本该早已享受的优惠,王岩说:“一点阳光照到身上,也觉得温暖。”
“绿地”之谜
但同为民办养老院当家人的北京隆华敬老院院长杜洛伊,在北京7月热辣辣的阳光下,却略感寒凉。
隆华的电价仍没有降下来。
“我们旁边的果园属于企业。而我们两家是一个电压器。”杜洛伊说,没有人愿意给隆华开一个“福利机构”的证明。
最普通的水、电问题,已经让资金拮据的杜洛伊,预感到“恶性循环”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