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极少数低收入或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患者,大病保险难以确保所有人都不发生因病致贫。国务院医改办医改二处处长李瑶光曾表示,可能会有百万分之几甚至十万分之几的人,因病情特别严重、花费特别巨大等原因,已经超出本次大病医保政策保障范围。针对这种情况,政府接下来还有新举措,把医疗保障体系金字塔全部建成。
资金筹集仍是关键问题
《指导意见》的出台得到较多称赞,同时也出现一些疑问。比如,会不会损害基本医保的待遇水平?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保障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仇雨临对《瞭望东方周刊》说:“一定要摆正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位置,二者实际上还是一主一辅的关系,基本医保还是报销大头,补充保险是对基本医保封顶线以上的部分进行一定比例报销。”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答记者问中也提到:“大病保险的这种承办方式,国际上先例并不多。”湛江、太仓、洛阳等地近年来做出的一些积极探索“放大了基本医保的保障效用”。
据悉,大病保险在全国已经有多年探索经验,全国有24个省份中的部分市县进行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探索,16个省份中的部分市县进行了新农合大病保险探索。
人社部所属机构一位专家也对《瞭望东方周刊》分析说,城乡大病医保由政府主导、商保机构经办也有“城乡统筹”和“异地结算”的深远考虑。借助商保机构全国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保险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也为群众异地就医结算提供便利。
也有观点认为,国家之所以推出大病保险,是因为医保基金这些年结余率一直偏高。
人社部相关人士对本刊记者表示:“医保结余和大病保险并无必然联系,不是因为基本医保基金有结余才推大病保险,而是说有结余就先从结余筹资。前几年医保主要在扩面,先让老百姓进入医保,下一步更加注重提高医保待遇,逐步释放老百姓实际医疗需求。”
或许我们应该关心的仍然是保险“资金筹集”这个永恒问题。
根据《指导意见》,从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医保基金有结余的利用结余筹集,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具体如何统筹解决并没有明确。仇雨临说:“现在有赖于从基本医保结余资金里划拨,但如果将来没有结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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