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且不去评论这项改革的利与弊,因为改革本身就是利益再调整和再分配,一项改革的出台,不同利益既得者必然会有不同的反应和看法。但是,有一点是真理,那就是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就是维系平等、公平的一项基本制度,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就是解决公平问题。因此,公平的社保制度必须具备两个要素:一是普惠性,它不是某一群体的专利,而是全民的福利,是共享式的制度安排;二是统一性,愈是统一的社保制度愈是能公平地惠及全民,只有全国统一的制度才能真正确立国民平等的福利权益。
在这样的大前提下,整合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逐步消除各种体制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等制度上的差距,使制度组合达到不分城乡、不分地域、不分职业的无缝对接、并轨运行,从长远看,依然是今后改革的方向。
其五,在保障制度建立的基础上,加强保障制度的长效机制建设,使其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目前,我国一些保障制度虽已建立,但是有些制度出现了面对稳定性和持续性的挑战。比如,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我国老龄化的加剧,由于我国历史上没有养老金积累,由于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转为统账结合,使得我国养老资金可能会面临将来亏空的危险。现在,已有业内人士说,目前我国养老金已经出现亏空,并且预计养老资金亏空的危机会越来越重。因此,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我国今后应着力建设可持续的筹资机制、高效的运行体制、公平的制度机制等长效机制,以促进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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