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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 工作受伤索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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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然工作的劳动者数量庞大,此类劳资纠纷也大幅增加。那么,达到退休年龄的返聘人员工作中受伤,是否能够享受工伤待遇呢?日前,54岁的吴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法律界一种观点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应该退休。超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仍存在争议。一些法律人士认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者的能力,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其不受劳动法律的保护。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办理,但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广晓说,无论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都没有将退休人员排除在《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外,也就是说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的年龄不得高于法定退休年龄,同时也表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是以“是否超过退休年龄”为判断标准的。所以,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存在着可能性。

  朱广晓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在实务中建议分两种情况区分对待,对于超过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务关系;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

  郑州市总工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应该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多用人单位明明知道超过退休年龄,但仍然与其签订返聘协议,是不是因为不用再缴纳工伤保险、可以降低成本等原因呢?如果出现事故了,这些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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