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做实个人账户的艰辛路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在完全没有基金积累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企业自主支付养老金难以为继的背景下起步的。由于没有基金积累,出现了社保基金的代际转移,即用现在在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付目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于考虑到这种代际转移支付机制既不公平也无法面对日趋严重的老龄化挑战,我国于1995年开始实施“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运行模式,既考虑到计划经济遗留问题而保留社会统筹养老金,也通过设立个人账户养老金使投保人能够“多缴多得”,激发了投保人的积极性。但由于统筹与个人账户是合并管理运营,现收现支,而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统筹基金便会挤占个人账户基金,使个人账户变成有名无实的“空账”,打印给职工的个人账户对账单成了一纸“白条”。
只有将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账征收,独立运营,互不挤占,才能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由空到实的根本转变。因此从2001年起,做实养老金个人账户的试点工作开始在辽宁进行,此后扩展到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江苏、河南、上海等13个省市。考虑到统筹账户支付的现实压力,在出台做实个人账户政策时,个人账户记账比例从原本的11%下降到8%,即企业缴纳的20%左右的养老金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尽管个人账户储存额有所减少,但在试点十多年后,做实个人账户的工作还是陷入了停滞状态。资料显示,在辽宁试点“做实”个人账户3年后,由于个人账户资金不能再被挪用,辽宁出现了当期统筹部分的资金不足以发放养老金的实际情况。为了弥补当期支付形成的支出缺口,当时国家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了缺口部分的75%和25%。自2001年至2003年中央财政每年定额补助辽宁14.4亿元。但此后缺口越来越大,依赖中央财政也难以维系庞大的养老金支付体系。
数据显示,辽宁2011年养老金统筹账户征缴收入472.5亿元,支出782.7亿元,缺口310.2亿元。于是在参与“做实”试点7年之后,辽宁省经国务院同意后,开始每年借支不超过3/8的个人账户基金用于发放养老金,并持续至今。“独立运营,互不挤占,做实个人账户”的梦想就此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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