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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如何办理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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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办理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手续者可为受术者本人、家属或委托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计生专干,在手术后一周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所属街道人口计生办办理;各街负责手术费报销工作的人员,按规定期限内上报区计生服务站,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

  广州市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制度

  一、手术费报销范围

  (一)本区户籍及常往本区的无业已婚育龄群众;

  (二)居住在本区一个月以上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三)经人口计生部门批准的特殊人群。

  二、计划生育手术指定医疗机构

  (一)越秀区卫生局属下的各医疗单位;

  (二)省、市、区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所);

  (三)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在以下医院分娩后同时落实结扎措施的:

  1、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

  2、孙逸仙医院;

  3、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4、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2、流动人口或夫妻一方是农业人口,随配偶在我区生活期间施行手术后要报销,需要携带手术收费收据、手术病历原件,居民一方待业证或流动人口证明、农业一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3、对实施了人流、引产手术的育龄群众在报销前须如实填写《越秀区人流、引产报销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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