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规范基金使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开展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安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医疗保险基金的实际情况下发了检查方案,由厅领导带队,基金监督处、医保处、医保中心等相关处室和单位组成督查组,对省本级、长治、晋城等市、县的两定机构进行了督察,有力地促进了医疗保险基金的规范运行。
严格制度,强化队伍,加强监督,提升能力
几年来,社保基金督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和相关措施,加强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力度,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建设。结合《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在人社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我省将结合实际,调研起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研究拟定有关违法违规处理操作规程及相关文书,推动基金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处理行为。
加强基金监督队伍建设。目前,我省仍存在基金监督队伍机构不健全、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的情况。为此,将调整充实力量,配备专业人员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督机构建设。结合《社会保险法》的出台,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基金监督队伍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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