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社保局紧紧抓住社保工作和争先创优活动的结合点,对照目标、狠抓落实、发挥职能、维护稳定,使社保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呈现出八大新亮点。
一、工作的新亮点
一是超进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350264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1.9%,同比增长10.6%;扩面净增参保人数达24722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06.0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69985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4.3%,同比增长了6.82%,扩面净增参保人数达10177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08.8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25039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7.4%,同比增长了14.03%,扩面净增参保人数达14793人,完成全年目标的493.1%。全市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177905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4.78 %,同比增长了16.95 %;工伤保险费收入5121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08.27 %,同比增长18.49%;生育保险费收入1566万元,完成全年目标的121.40 %,同比增长24.48 %。
二是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顺利实施。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批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泸州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了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泸州市社保局及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召开了相关业务培训等,到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三是确保了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每位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更直接体现了社会保险工作成果。全市社保系统优化发放流程,加强资金调度,做到了基本养老金当期无拖欠,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保持了100%。到今年10月底,领取养老金人数161135人,同比增长14.39%;发放养老金204929万元,同比增长32.34 %;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达到1147元,比“十五”期末月平均养老金522元,增加625元,年平均增长率17.05%。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449万元,同比负增长8.00 %;支付生育保险待遇857万元,同比增长32.05 %。
四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2009年,泸州市的泸县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了新农保试点,2010年古蔺县又获批为全省新农保试点县。两县从夯实经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入手,积极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到今年10月底,两个县的覆盖人数达71.94万人,占省上下达目标任务的104.72%。其余各区县认真抓好老年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保的工作,据今年10月底的统计,老年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保人数达5.08万人。今年,泸州市的江阳区、纳溪区和合江县也获批成为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区县,目前启动试点的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在今年底前将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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