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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应将带薪“男性产假”纳入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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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带薪休假喊了很多年,终于逐渐落实。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惠州科协主席黄细花提一个特别的带薪休假建议,主角是刚当上爸爸的男人,老婆休产假的时候一起休假,但单位照发工资,且受法律保护的。

  德国:婴儿的父亲和母亲有12个月带薪假期。若申请者是母亲,父亲还可以申请额外两个月的产假。在此期间,他们可支取约67%的薪金。

  挪威:父亲享有带薪产假,并且母亲的产假可以转给父亲,但父亲的产假不能转给母亲,为的是让父亲也承担育婴责任。

  这是一位两会记者记录下的宝宝博客,他的宝宝才出生十几天,他把对宝宝的思念与愧疚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达———Baby:爸爸不理我。

  爸爸:爸爸最爱宝宝了,怎么会不理你呢?

  Baby:在家里,妈妈,还有爷爷、奶奶都整天陪着我,你怎么现在天天要上班?我才出生十多天呢!

  爸爸(长久沉默):唉,孩子,爸爸这也是木有办法啊,国家有规定,我们男人就这么一点产假,过了这几天假期不上班,就要扣工资、甚至开除。爸爸工作丢了,哪有钱给你买奶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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