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是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实践,一般都是先缴费后划分个人账户,再分享社会统筹待遇,但还不能完全体现享受待遇和缴费义务的一致性,即缴费年限的长短与退休后个人账户的多少和社会统筹待遇的高低没有关系。因而,笔者以为在设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时还要考虑这一点。
强制性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相融性和一致性原则,只是从推动参保和调动参保积极性方面设计,而强制性原则却是体现了国家立法和政府举办的特点。根据这一特点,应当说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什么时候参保,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就应该什么时候参保,如我们统筹地区是1997年1月1日开始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要求所有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03年7月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那么在缴费年限设定上,就要强调1997年1月1日和2003年7月的应参保对象都应该连续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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