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以下三种情况下,参保职工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保险金每月可以领取的金额标准是多少?最长可以领取多长时间?
答: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目前我市的标准:每人每月595元和每人每月546元。
从2011年7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以上年度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缴费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个人不缴费。为失业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失业保险金同步享受、同步中止和同步停止。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关于工伤保险
1、按照相关政策,工伤保险按什么标准和比例缴纳?
答:按照相关政策,工伤保险根据不同行业,按缴费工资的0.6%--2%由单位缴纳;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的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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