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泰州市经省政府同意,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港区)从二类地区调整到一类地区,靖江市、泰兴市、姜堰市、兴化市从三类地区调整到二类地区。
昨天下午,记者从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了解到,从6月1日起,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港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原1140元调整为1320元,兴化市、靖江市、姜堰市和泰兴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930元调整为1100元。
连云港四县最低工资调至950元
昨天,记者从连云港市人社局了解到,该局当天上午收到省人社厅下发的文件,调整后的最终数据,以市政府批复后对外公布为准。
据连云港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监察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市区新浦区、连云区、海州区以及开发区将按照二类地区标准从930元/月上调到1100元/月。
东海、赣榆、灌云、灌南四县将按照三类地区标准从800元/月上调到950元/月。
淮安实施时间还没定下来
昨天,记者从淮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教处了解到,淮安市区(不含淮安区、淮阴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原930元调整为1100元,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800元调整为950元。淮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教处蒋处长告诉记者,“现在我们还没有收到省里寄来的文件,文件寄达后还要给市里领导签字审批。”淮安市最低工资调整的实施时间还未定,按照惯例,会比省里的时间稍微延迟一些。
徐州五县(市)能否“升级”还没定
目前,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二类地区标准,五县(市)及铜山区执行三类地区标准。
据介绍,徐州市将按照省统一要求,将于6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徐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仍然执行二类地区标准,从930元调整为1100元,增加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7.5元调整为9.6元。但五县(市)及铜山区是否执行三类地区标准,尚未确定,等待徐州地区最终文件出台。
盐城市区可能执行二类标准
昨天,记者从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6月1日起盐城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具体标准仍在审批中。
相关人士表示,盐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省公布的二、三类地区标准。
盐城市区(含市直、盐都区、亭湖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大丰市、东台市执行二类地区标准,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执行三类地区标准。(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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