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办公大楼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等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直属单位的财务内审工作;承担重要的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市公务员局离退休人员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法规监察科
组织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行政处罚听证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咨询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违法案件。
(三)就业促进科
拟定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负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国(境)外公民来宜就业管理工作;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办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政策,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拟定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负责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省驻宜单位安置和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承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