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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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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我市建立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纳入保障范围。
  二、居民生育保险垫付医药费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参保人员在申报垫付医药费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产前检查医药费

  1、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产前检查医药费票据和明细。

  (二)生育医药费

  1、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医学《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出院记录》复印件;

  3、生育医药费票据和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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