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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职工生育保险新政 生育补偿标准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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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通知》规定,在今年7月1日以后,生育保险定额补偿标准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对象也扩大了,产假工资也有了明显的调整。
  通俗点说,就是丈夫参保生育保险的话,在家没工作的妻子虽然不能享受享受生育津贴,但生孩子的医疗费用也能报销了。

  产假工资

  由个人平均工资改为全单位参保人员平均工资

  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怎么算,这也是很多宁波市民关心的问题。

  按原标准,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是以本人生育时的缴费基数来发放的。

  《通知》规定,女职工产假的生育津贴将“本人”调整为“用人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前10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这里有个公式,感兴趣的读者不妨自己算算“产假工资”:

  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前10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可享受的假期天数。

  举例来说,刘女士在11月28日剖腹生了女儿,可享受3个半月的假期,也就是105天。如果她所在的用人单位今年1月到10月份的全部参保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是1800元的话,那么刘女士实际能拿到的津贴是:1800÷30×105=6300元。

  再加上5100元的生育医疗费补偿定额,那么在这段期间,刘女士总共能拿到11400元钱。

  在这里要提醒一句,不仅是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同样有假期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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