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也有企业故意与持有“就业援助证”的员工并签订用工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后赚取社会保险和社保补助的差价。
(电话采访)杭州余杭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这种情况很多,据我所知比例很高的。他们的各种手续都是很齐全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是否真的在那个地方上班。”
记者:“那你们有再去核实吗?”
杭州余杭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工作人员:“这个核实说实话我们的精力有限。”
余杭区就业管理服务处的陈主任告诉我们,用工单位是否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是判断员工是否真正在该单位上班的一个标准。但是,余杭区现行的社会保险缴纳方式,为名义员工提供便利。
杭州余杭区就业管理服务处主任陈德勤:“我们现在是通过个人去银行开户,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缴纳社会保险,所以我们就没办法确定社会保险是个人还是单位缴的。”
据了解,余杭区去年在用工补助和社保补贴上,总共花费一亿三千多万元。就在采访过程中,我们碰到曾经在原单位负责后勤人事的老王,他告诉我们,他以前的单位就故意招用这类持有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利用政府的鼓励政策,从中套取的用工补助和社保补贴。
知情人老王:“我们会专门招收拥有就业援助证的人。政府每个月给这些人补助600元,一年下来就是7200。”
记者:“单位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吗?”
知情人老王:“缴的,每个月360。这样一算,每年单位就能从每一个人身上赚倒两千多元。”
老王告诉我们,招聘一个持有就业援助证的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知情者老王:“我们专门还为这事开了会,我们也去村里面找了,不好找,都被其他单位找去了。我们在招他们的时候这些都不会告诉他们的。尤其是残疾人,一个残疾人能减免40个人的税。”
记者:“那他们都真正在单位上班吗?”
知情者老王:“有的上,有的就不上了。”
对于这种现象,余杭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用新的方式予以防范。
杭州余杭区就业管理服务处主任陈德勤:我们现在也在商量……办法规避这种情况的产生。通过核实确实有这样现象的,我们也要将钱追回和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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