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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考试中级人力资源专业复习资料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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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失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和就业服务的制度。

  ?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l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

  ?应当持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6.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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