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货币分类的方法建立测量标准
国家统计局于1996年建立了劳动力调查制度,该制度建立之初,就在就业、失业等指标定义上采用了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并确立了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并兼顾中国国情的原则。国务院2005年起也决定正式建立我国劳动力的调查制度。应当承认,国际金融危机为我们及时公布调查失业率提供了契机,其原因在于:一是国家对劳动力市场测量,对失业率指标的研究、分析和工作,应当说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二是危机下的劳动力市场迫切需要灵敏反映市场情况的数据,以便为中央决策服务;三是,目前失业问题的严重程度从上到下都有一定共识,民众的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高;四是我国经济体系的市场化已经具备可以发布调查失业率的时机。
不过,也应当承认,失业和就业测量问题是目前国内外学术研究的前沿问题,其性质也相当复杂。作为发展中国家,微型企业、家庭服务和自营就业(我们称之为个体户),即非正规就业占很大比重,这给就业和失业的测量带来极大的困难。比如,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是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就业标准,在调查周内,即所谓参考期内只要能够从事一小时工作,即可认定为就业。如果照此来衡量,我们的失业率可能不高,甚至很低。这也可能导致未来一旦公布调查失业率数字,大家有可能感到失业率太低,而对失业率数据产生疑问。因此,不应当简单套用国际标准,需要创造性地研究建立一个能更好地反映我国失业率状况的指标体系。
建议可以借鉴货币依据流动性来定义的方法。比如,M0是现金,其流动性最强。M1是M0加上活期存款,M2是M1加上定期存款等,流动性依次递减。失业率测量则可以依据工作时间长短来衡量,可以建立一个U0,U1和U2等测量和统计方法。比如,U0是1小时以上,其工作时间最短,且符合国际劳动组织的定义。U1是10小时或15小时以上,U2是每周工作35小时以上等。政府公布调查失业率的时候,可以采取U0、U1和U2指标同时公布的方法。这既考虑了国际标准,也有中国特点,将会打消社会各界对失业率数据不可靠的疑虑,更加接近客观和科学。当然,这项工作还需要不断进行深入研究,不要苛求调查失业率一公布就能精确地反映出就业市场的情况。在全球范围内,这仍然是一个值得不断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但不管面临什么问题,调查失业率应尽早公布,有关失业率测量和统计的问题要公开讨论,不能也没有必要变成一个保密性的工作,而且,一旦公布和公开讨论,目前一些不怀好意的海外媒体的谣言,也会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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