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困难企业涉嫌违法
钱多了,怎么花成了问题。从人社部每年公布的公报来看,近5年来,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均呈现增长态势,但领取失业金人数却逐年减少。这也意味着,用于失业职工生活保障的支出是减少的,至少不会出现增长。
那多花的钱去了哪?
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主任裘宝仁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杭州实行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用途扩充。如帮助企业减轻压力渡过难关的“稳岗补贴”政策就规定,对于连续缴纳失业保险两年的企业,若采取了稳定就业的措施,当年减少的职工人数小于总职工数的1%,则可以得到单位当年缴纳失业保险金40%的“补贴”奖励。
类似政策目前在浙江、广东等东部七省推行。以广东为例,他们已经实施了多年的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支付稳岗补贴,并允许其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组合措施。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通知,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不裁员或少裁员和稳定或促进就业的企业,无论国有、集体,还是民营、外资,只要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符合有关条件的均可以申请领取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以及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内的稳岗补贴。
对于相关省份动用失业保险基金补贴困难企业以减少裁员的做法,多位学者表示不认可。葛玉好说,这种花钱的方法是不合适的,虽然名义上企业也缴纳失业保险,但实质是替个人缴纳的,其使用对象理应是失业者个人。失业金补贴困难企业,逻辑上说不通。而扶持困难企业发展,是政府的一项工作,可以通过相关扶持政策进行,不能将用于保障失业职工的钱,用在扶持企业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曾撰文提醒,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时要适度,因为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目标与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功能有区别。劳动力市场政策的成本应主要由国家财政来承担,如果失业保险基金的功能过度延伸并常态化,就等于将国家的责任转嫁给了参保人,加重了参保人的缴费负担,有失社会公平。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