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就失业证制度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7]71号)
二、办事程序:
1.服务对象将所需材料完整的提交到就失业证办理窗口。
2.工作人员审核企业或个人提交的材料,要求材料完整规范,填写内容详实。
3.对于填写内容合格的给予就失业证编号,完成在“二期网”上就失业证发放的登记。
4.将就失业证加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专用章”。
5.将就失业证发放给本人,服务对象在发放流水册上签字,做好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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