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基础工作建设。
一是加强社保信息建设。立足于长期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必须高度重视监管制度若干基础设施的构建。应开发和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和财务软件系统,做到口径统一、指标统一、格式统一、操作统一,并加快建设精算分析数据库、社会风险监管指标体系、监管法律法规信息库,加快构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的预警系统及其指标体系。这对于加重监管的技术含量,监测基金运行走势、构建基金监管的预警系统,构建社会保障基金的保护机制,提高监管决策和实施水平,对于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是专业人才培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社保基金监管人员、审计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实施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培训,进行各项技术考核,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培养造就一支思想作风正、人员素质高、社会形象好的社会基金管理队伍。增大监管技术含量,提高监管的决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审核、支付分家,会计、出纳分立、经办机构根据每一项业务的风险点,对关键部门、环节和岗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管,实行会计监管与内部审计,建立内部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业务流程,实施精细化管理,指导经办机构整理、优化经办流程,建立约束机制,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打好基础。
(七)强化社保基金的社会监管。
一是强化社保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社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切实搞好扩面征缴工作,严格抓好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认真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防止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努力提高征缴率;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严格新增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加强动态核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二是强化税务部门的监管。要坚决克服“代征”社保费的错误认识,树立税务机关就是社保费征收主体的正确观念,发挥税务机关的征收优势,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要利用税务机关的征管优势,不定期对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等申报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确保参保信息和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和经费投入;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四是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管。准确定位社保基金审计目标,以效益审计为总揽,以社保制度运行过程为主线,以社保资金的真实、安全、规范为切入点,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使社保资金能够安全有效运行。五是强化社会各界的监管。加强群众监督、工商行政部门监督、检察机关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形成监管合力。
结束语:社保基金的监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必须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监管团队的素质必须要过硬,监管责任必须要明确,处罚力度必须要加强。只要这些工作落到实处,定能规范基金管理和监督行为,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