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雇用临时工、季节工是否也应该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
答: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农民轮换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的业主和从业人员、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的内地户籍员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国籍员工。只要存在事实用工关系,单位就必须为员工申办社会保险,同时,劳动者必须高度重视自身权益,监督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下岗人员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并签定协议后,由中心代缴养老保险费,进入中心三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转到失业保险机构享受失业救济待遇。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由失业人员自己缴纳,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缴费标准按个体工商户标准缴纳,计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与养老金的计发仍按国有企业职工同样办法执行。
职工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怎么转移?跨省流动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能否随之转移?
答:职工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随同本人转移。职工流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手续时,须缴清单位和职工欠缴的社保费,携带该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并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职工在同一统筹区域流动的,养老保险关系不用转移,只须提供流动证明材料,并由原单位办理减员,新单位办理增员手续。
2、职工跨统筹区域流动的,除提供流动证明外须同时填写《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转出(入)申报表》,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按照规定,只转移个人帐户。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三条的规定: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养老保险费是不是缴够15年就不用再缴费了?
答:这是错误的认识。首先,按照现行社保费征缴的相关规定,在岗的人员也就是有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其次,根据粤府[2006]96号文的规定,从2006年7月份起,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及缴费基数挂钩,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待遇就越高。因此,只要还在工作,无论是否缴足15年,都应该继续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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