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先行。省委、省政府曾将“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列入为民办的“14件实事”之一。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甘肃省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5日,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省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
至此,我省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现任村干部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覆盖
据统计,全省现任村干部有50036名,其中“一肩挑”的1984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743名,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文书20309名。
全省村干部的工资报酬年平均水平为2870元,许多村干部生活并不宽裕,特别是在养老保障上要求比较迫切。
《办法》将全省现有16750个建制村的50036名现任村干部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实现了全覆盖。
在模式上,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从2009年起为村干部建立个人账户,以前的不再补缴和追缴,在待遇计发上采取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规定的计发月数。
同时,对《办法》实施后缴费不满3年,且离任已到60周岁的,如果当地没有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退给本人,其养老问题通过今后国家开展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予以保障。
在制度衔接上,《办法》坚持“低水平、保基本、广覆盖、能转移、可持续”的原则。
为村干部在离职、辞职、退职等情况退出村干部养老保险序列时提供了与其他养老保险接续转移的接口,特别注重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实现了动态的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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