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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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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省市相继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少地方更是借机出台“工资倍增计划”,以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时间,“涨工资”成了一个热门词汇,也为普通劳动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正在为未来五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定调”。

  种种信息表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在未来五年的改革中得到全面加强,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2010年上半年,记者应邀参与民盟中央“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专题调研。

  通过对广东、上海、河南、贵州等地的实地走访,对收入分配机制改革有了一些客观认识:解决收入分配失衡不能单靠“涨工资”,关键还在于分配机制的完善。

  分配失衡的根源在“三大差距”

  改革开放30年,“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有效激发了中国人追求财富的热情,也在客观上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

  。然而,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分配不均又成了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317,2006年则升至0.496,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0.4的“警戒线”;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占收入的份额仅为4.7%,而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0%。失衡的数据背后,有着相当深刻的内在根源。

  其一,源于“二元分割”的城乡差距。

  民盟调查数据表明,广东省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0年的2.67∶1扩大到2009年的3.12∶1;河南省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2.99∶1,而贵州省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则高达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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