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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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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省市相继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不少地方更是借机出台“工资倍增计划”,以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时间,“涨工资”成了一个热门词汇,也为普通劳动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分配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面对日益偏离正常轨道的收入分配现状,党和国家给予了高度重视。

  201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任务,强调“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

  低工资,曾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优势所在,中国工人平均工资至今仍只是美国工人平均工资的6%,大大降低了“中国制造”的成本;然而,低工资也使得中国的内需消费市场始终无法拉动。

  2010年以来,各地纷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大部分省市上升幅度都达到10%左右,有的甚至调高了25%。

  与此同时,更有许多省市提出了“工资倍增计划”,期待“十二五”期间达成“倍增”的目标。

  这些举措的目的十分明显,都是为了让收入分配向普通劳动者倾斜,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仅仅依靠“涨工资”是无法完成“分蛋糕”的任务的,应当对整个分配机制进行“综合治理”。

  有学者为此规划了三种手段:其一是法律手段,包括规定最低工资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其二是市场手段,给资源重新定价,调节垄断企业暴利等;其三是行政手段,改变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推动工资制度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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