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国企业职工退休金继续上调约10%,人均月收入增加140元左右。春节前夕众多企业退休职工收到了这笔钱。
这是2005年以来国家连续6年提高企业职工退休金。有评论认为,这一政策彰显了中央政府重视民生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决心。
但是,不少学者注意到,尽管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年年上调,养老金的替代率却在持续下降。这里所说的替代率,是指退休金占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
考虑到物价变动,一般用当年退休金去除以当年全国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替代率。1999年之前中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替代率总体维持在75%以上,目前已逐渐下降到50%以下。
而同一时期,中国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并没有下调,国家养老保险抚养比也基本稳定在3比1左右,即大概3个参保职工供养1个退休职工。
中国式“养老金悖论”
为什么养老保险费率和抚养比没有下降,而养老金替代率却逐年下降?可以把这个问题称为中国式“养老金悖论”。这一悖论的直接原因是,企业职工退休金的涨幅不及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涨幅。
国家公布的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999年之后的年均涨幅超过14%,而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年均涨幅不到11%,两者差距约为3.5%,长期当中两者的差距会越来越大。
但这只是直接原因,原因背后是国家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制度安排。在影响养老金替代率的诸种主要因素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抚养比、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等或行政规章确定,要么是由市场或人口结构决定,具有比较强的刚性;
而唯有每月养老金数量这一项是每年由国家行政决定所确定的,因而具有比较大的弹性。尽管国务院1997年的文件确定了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目标替代率为58.5%。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目标并未转为具有强制性要求的硬性规定。其结果,就是企业退休金的涨幅低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涨幅。
如果不扭转养老金替代率持续下降的势头,企业退休职工相对于在职职工的实际生活水平将会持续下降。当物价高涨时,这一问题将会变得更加急迫。届时,企业退休职工将不能维持现有生活水平,中国的老年贫困问题或将变得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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