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以上,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可以允许其因工作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并可提取用于支付房租。
4.逐步建立适宜的农民工住房补贴制度住房补贴是农民工最愿意接受的住房支持方式,为适应农民工的意愿,将逐步建立适宜的农民工住房补贴制度。
补贴对象是单位未交纳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宿舍但须交纳租金和自行租房的农民工,补贴的金额根据农民工收入状况的一定比例确定,并在劳动用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5.完善财税支持制度建立农民工城市公共住房专项资金,由住房公积金增值部分的一定比例、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城市财政预算安排必要补助和用人单位缴费的一定比例组成,使农民工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制度化、规范化。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民工经济租用房的建设、管理、维护。对于为农民工提供租赁住房的业主或机构,可考虑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鼓励更多的供应主体参与到租赁市场中来,为农民工提供适宜的住房。
6.完善金融服务制度对于购买城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农民工,可降低其购房首付款的比例,延长还款期限,给予契税优惠。
对兴建农民工公寓的私人和机构给予一定的金融支持,如鼓励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低息长期的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等。
7.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允许各地在遵守国家基本土地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解决好利用出让工业用地兴建农民工宿舍与现行工业用地政策的矛盾、利用城乡结合部农民集体土地兴建农民工宿舍与现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的矛盾、利用破产或倒闭企业的闲置厂房改造或修建农民工宿舍与现行土地收购储备政策的矛盾。
土地利用规划要为农民工住房、尤其是经济租用房预留空间,明确性质,使农民工的住房建设合法。
8.完善规划保障制度把农民工住房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中统筹考虑。城镇规划将统筹考虑农民工住房位置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能力,并且避免出现大面积集中的情况。
农民工集体宿舍和专供农民工租用的住房,会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和生活成本,坚持经济适用、合理布局、科学设计、确保质量,同时应适当配备必要的文化、体育活动等设施。农民工住房建设要符合国家的建筑标准,确保质量安全。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