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市本级企业漏保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现仍在单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填写《洛阳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携带职工档案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二楼大厅11号窗口办理;属各县(市、区)管理的参保单位,到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对于属于市本级的企业漏保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若现已离开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有原始档案的(有劳动部门批准的正规招工手续),携带档案和身份证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一楼大厅12号、13号窗口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档案已在各县(市、区)托管的人员,直接到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临时聘用人员,携带身份证、历年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到一楼大厅14号、15号窗口办理档案新建手续。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漏保人员,有原始档案的,携带档案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养老待遇审核科(社保局705房间)统一登记(档案已在各县、市、区托管的,统一由县、市、区报养老待遇审核科),报送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准后,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提醒:符合上述条件者,若在此前已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补缴手续的,不再重新办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