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朱先生:我妹妹1979年在一家工厂工作,之后离开了。在工作时交过社保,离开后也补齐了社保金,何时可领取养老保险?
回答: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上饶市民汪先生:我原来在广东东莞打工,养老保险已交了5年,今年5月份离开公司来到南昌,我的养老保险也能转来南昌吗?
回答:可以。按国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您可在转出地广东东莞社保开具缴费凭证,到转入地南昌社保提出申请转入。
【医疗保险】
万年县的李先生:我的医保卡是万年县一家单位办理的,请问何时可以在南昌使用?
回答:目前全省正在建立省内异地医疗保险费用实时结算平台,并在陆续开通省内医保卡,现已开通的有抚州和吉安,其他设区市将在2011年陆续开通。参保职工需要在参保地以外的省内其他设区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均可以在参保地申请办理异地医疗卡。
吉安市民姚先生:我一直没有办理医疗大病救助保险,原单位改制之后不存在了,现在又不能个人办理,请问该怎么办?
回答: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单位整体参保,原则上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明年全省将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将适时解决这个问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