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金筹集
农村社区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农村社区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县政府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农村社区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县财政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补助。纳入国家试点后,所有参保人员均由中央财政和试点县财政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未纳入国家试点前,由市财政每人每年各补贴10元,县每人每年补贴20元。纳入国家试点后,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给予补贴。
对农村社区居民中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烈士遗属、领证的农村社区居民中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户父母,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给予适当鼓励。
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抵销个人缴费。
五、建立个人帐户
农村社区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农村社区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纳提供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一步做实到位。个人账户储存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每年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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