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我国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分10档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国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2012年,将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意见指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的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到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

  意见还指出,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意见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60周岁可按月领养老金

  意见指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根据意见,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