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统计,至少有3000万人将会享受这一政策的福祉。
“应该看到,从人群的角度,我国对于社会保障走出了新的一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实现了基本的全面覆盖,当然,这是从保基本开始。”
有关专家认为,实事求是地说,每月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相对我国当前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来说不算高,但是在当前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财力有限情形下,“保基本”的养老保障标准能让更多的城市居民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当中来,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养老保障的“广覆盖”与“可持续”。
“新农保正在逐步实现,城市居民养老保险迈出了实施城乡一体化保障的关键一步,为最终实现城乡同等保障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础。”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随着我国经济获得更大发展以及地区发展差距的不断缩小,城乡保障水平也必会不断趋于接近,并使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同等化保障得到实现”。
他山之石:社保异地转移人员下月可在京办退休
今年7月1日起,参加社会保险异地转移到北京市的外埠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在北京市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10日表示,按照国家规定,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在京就业并参统的外埠人员,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北京市。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1年一季度,已有958位外埠人员因跨省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北京市。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埠人员将社保关系转入北京后,如要享受北京市的退休待遇,需要继续在北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北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如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还不满10年,可一次性补缴满。
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外埠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规定男性要满25年,女性要满20年,退休时未达到年限的外埠人员,需补缴到规定年限,然后即可享受北京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示,2010年1月1日起至今,养老保险关系已转入北京市的外埠人员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核准手续,养老金从达到退休年龄的次月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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