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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按月申报职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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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新细则的规定,知青年限也可视为缴费年限;而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参保人员,将可增发养老金。

  例二:某职工2007年5月退休,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1000元/月,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1200元/月。该职工最终确定的基本养老金为:

  基本养老金=1000元/月+(1200元/月-1000元/月)×30%=1060元/月

  在过渡期间,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如何领取?

  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中当年退休的,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领取。

  举例:某职工2006年5月退休,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1000元/月,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为900元/月。该职工最终确定的基本养老金为:1000元/月

  退职人员改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新细则对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不再扣减2%;个人账户储存额利息计算到退休或死亡时当月;重复缴费人员,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职工和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均可按规定继续缴费;原由企业支付的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从2006年1月1日起,改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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