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大病医疗保险费额=当前大病医疗保险费标准×本人累计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或本人大病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不足年限数)。
特殊人群特殊对待
关闭破产企业,在企业关闭破产时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未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按规定补缴不足年限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同时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不满75周岁的,按规定再一次性补缴不足75周岁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已一次性缴纳10年余命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的,不再补缴医疗保险费。
有困难的单位或个人可按年补缴
有困难无能力一次性缴纳的参保单位或无单位承担补缴责任的退休人员,若无力一次性补缴不足规定年限的相应费用,可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和当地用人单位费率继续按年为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直至补齐规定缴费年限。
补齐后,退休人员再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0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后,终生享受医保待遇。
申报需拿齐一证一表
申报分为单位集体申报和个人申报,除需提供必要的证件外,单位和个人还需填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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